新规解读
新增多项路面操作考核项目,难度增大
记者了解到,公安部此次经修订后发布的《规定》中,重点调整修订了第二章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部分,对原规定的24条、25条变更较大。
第24条:考试科目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3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2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
第25条:考试科目内容及合格标准全国统一。
科目一考试题库的结构和基本题型由公安部制定,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题库。
科目二考试项目包括: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等。
科目三考试基本项目包括: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等13项。
科目二、科目三考试采取必考项目与选考项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考项目根据不同车型随机选取。
驾驶学校
一周猛增300余人,有驾校人满为患
记者从市公安局考训中心了解到,《规定》发布后仅一周,前来考证拿驾照的人数一下子猛增了300多人,本周有近800人前来考证,《规定》在我市驾考业界产生了明显的“催化”效应,原本没打算在近期学车的市民争相在新规实施前报名考试。
在市公安局考训中心大院内,记者看到平安、凯通、忠良等十几家驾校的教练车挤满了场地,报名考车者络绎不绝。
一名正在参加电子桩考试的考生小邓说:“新规定施行后,考试将增加许多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会更加难考,不如及早考完省心省事。”
平安驾校负责人商台安介绍,他们驾校上个月破天荒接待了100多位考生,虽然车辆和教练较多,仍感觉到了加班加时培训的压力。
惠阳区凯通驾校的钟校长表示,《规定》给驾校和学员带来了双重压力,一方面向各驾校的师资力量和培训能力提出挑战,另一方面也给学员急于应考过关提出了时间和实践考验。
相关部门
新《规定》有助于减少“马路杀手”
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及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严格对驾驶员的培训考试制度有助于提升广大驾驶员的实践驾驶技术和必须的交通理论操作知识,有助于减少日益增多的“马路杀手”。
近年来我市交通事故发生率有所提升,其中,由于驾驶员驾驶技术不过关、交通法规意识淡薄等因素引发的事故率占了相当数量。《规定》的实施将更全面地检测“准驾驶员”的操作水平,对交通事故频发将起到有效的遏制。
据介绍,要参加实际道路考试,需要在考试前增加一些有针对性的训练,但是要增加这一部分的训练,就必须适当增加课时。采访中,一些驾校表示,伴随相应课时的增加,费用也可能会略有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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