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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四   晴天 
    主题 新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记分规定对比

     根据公安部第91号令文件精神,2007年4月1日起将实施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而原2004年5月1日颁布实施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废止。 其中对机动车驾驶人记分办法有了较大的变动,具体区别有:
        一、机动车驾驶人一次记12分的违法行为由原7条变4条:
        新增了: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和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取消了: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扣12分的规定。
        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记6分违法行为由原7条变12条:
        调整: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原12分降为6分)
        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原2分调整为6分)
        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原2分增为6分)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原3分为增6分)
        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原3分为增6分)
        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新增了:
        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
        取消了:
        在高速公路上试车和学习驾驶机动车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一次记3分违法行为由16条变14条:
        新增了: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取消了:
        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一次记2分违法行为由13条变12条:
        新增了: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
        机动车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原1分变2分)
        取消了:
        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者(增加两字)驾驶的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一次记1分违法行为由8条变5条:
        取消了:
        不按规定倒车的;
        驾驶机动车没有关好车门、车厢的。
    傻子学车 发表于:2007-3-22 9:03:00

    评论 C1

    victortshu 发表于:2007-3-25 21:19:00

    评论 C1

    请问C1证都可以驾驶什么车啊,什么低速载货汽车都是指什么车.哪位指点一下!

    victortshu 发表于:2007-3-25 21:27:00